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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武汉:骗保人精心设局谋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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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骗保人精心设局谋杀“自己”

(2005-11-09 06:54:05)

通讯员 夏凯 张武 楚天都市报记者 张泉

近日,武汉警方经一个月的缜密侦查,先后抓获胡建刚、李春兰和吴波等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42万美元的特大杀人骗保案,并带破另一起150万港币的骗保案。

凌晨3时的交通事故

2005年4月22日凌晨3时许,江汉区姑嫂树夜深人静,附近的张公堤下,暗淡的光线中,一名身穿黑色西服的醉汉侧卧路边,半截身子躺在路面,酒气熏天,不省人事。

几分钟后,一辆运土大货车开过来。200米,100米,10米……司机没有踩刹车,径直从醉汉身上开过去。

此时,对面来了一辆小轿车。错车后前行不到300米时,轿车司机发现路面躺着一个人,下车一看,此人满身鲜血,气息甚微。

重大交通事故!轿车司机与他的朋友马上拨通了122报警电话。几分钟后,交警和120救护车赶到,将伤者急送武汉市第一医院。民警沿途追赶肇事车未果。半个小时后,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名片上写着“胡建刚”

民警在死者身上发现半盒黄鹤楼香烟、500元现金、一部小灵通和十余张名片,其中有六张名片是同一个人的,名片上印有“武汉联亿汽车租赁公司胡建国”字样。民警试着拨打名片上的电话,死者身上的小灵通响了起来。

死者就是名片上的“胡建刚”吗?为了进一步证实这个推测,民警又拨打名片上的座机电话,对方称该公司确有“胡建刚”此人。后经公司职员李玲及胡建刚的姐姐胡某确认,死者正是胡建刚。

4月25日、27日,经两次法医鉴定,确认死者死于交通事故。5月14日,死者尸体及遗物经由胡某签字后匆匆予以火化。

一封来自美国保险公司的信访件

8月17日,武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黄关春收到一封来自美国万通保险亚洲有限公司的信访件。

信中反映:2004年7月28日,胡建刚到香港向美国万通保险亚洲有限公司申请了一份人寿保险,交付保险费3521.60美元/年缴,保额42万美元,受益人为胡建刚父亲胡远国。2005年4月底,胡远国的索赔代理人李春兰称胡建刚于2005年4月22日凌晨遭遇车祸死亡,向该公司提出索赔请求。该公司聘请两名广州的律师初步调查后,怀疑受保人“胡建刚”是被他人谋杀后移尸现场,甚至死者根本不是“胡建刚”本人。

信件立即引起黄关春的高度重视。黄关春当即批示要求刑侦局务必查清此事。一个由市公安局刑侦局一大队破案精英组成的调查专班马上成立了。

事故背后疑云重重

专班遂以胡建刚是否死亡为突破口,围绕胡建刚和其亲友等社会关系在4月22日前后的活动情况,运用调查走访和技术检验等刑侦专业手段开展全面调查。

经20余天的艰苦调查和DNA鉴定,警方确认死者与胡远国之间不是亲生“父子”关系;将死者的照片和胡建刚出境护照上的照片进行文检比对和辨认,确认死者与胡建刚不是同一人。

警方同时还发现多处疑点:一、胡建刚曾于2004年6月专程到香港欲向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投保,后因在体检中发现有尿血情况被要求增加保费,而未投保。2004年7月,胡建刚再次到香港,在万通保险亚洲有限公司投了保。由此可见,胡建刚两次到香港的目的都是为了投保。二、胡建刚购买了巨额保险,其妻子、儿子、姐姐均不知情,特别是作为受益人的其父胡远国也不知道。而其索赔代理人李春兰却对一切情况了如指掌,不符合常理。

经查,李春兰为胡远国养女,在“4·22”交通事故案前与胡建刚联系密切,且胡建刚的后事全部由李春兰处理,胡建刚的保险理赔事宜也全部由李春兰出面。三、从通信资料中发现,“4·22”交通事故案报警人刘厚鹏与胡建刚及其生活圈子中的人,在“4·22”案发前后均有交往。

综合上述调查情况,警方分析认为:此案是一起由李春兰、胡建刚等人共同精心策划并组织实施的骗保刑事案,此案中极有可能隐藏案中案。8月24日,专班正式对此立案侦查。

杀人骗保案真相大白

9月9日11时许,专班民警在青山区和平公园一举将胡氏父子二人抓获。10日凌晨3时许,在深圳警方的配合下,警方在深圳将另一重大犯罪嫌疑人李春兰抓获。

犯罪嫌疑人李春兰、胡建刚到案后,拒不交待其骗保的犯罪事实。民警辗转河南找到了报案人刘某。经询问,发现刘某当晚是应李春兰之邀,在指定的时间去张公堤现场报案的。事后,刘与李春兰、胡建刚、吴波等人在硚口京汉大道一卡拉OK厅碰头时,听见李春兰劈头盖脸骂胡建刚没有用,质问他怎么连人都轧不死,把事情办砸了。这一情况充分证明了警方对案情的分析判断。

9月14日,在专班民警强大的审讯攻势下,胡建刚终于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2004年4月至5月间,胡建刚与李春兰密谋利用保险诈骗的方式骗钱。2004年7月28日,由李春兰出资,胡建刚到香港向美国万通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

2005年4月18日前后,胡建刚在汉口青年路附近找到一个与其特征相似的拾荒男青年(身份待查),以雇请洗车工为由将该男青年骗至东西湖区将军花园B区其租住地。同年4月22日凌晨3时许,在李春兰的指挥下,胡建刚将男青年事先灌醉,后放置在张公堤下公路上,由吴波驾驶借来的一辆“东风”牌大货车将该男青年轧死。

李春兰接到胡建刚的报告后即指使其好友刘某赶至现场,拨打“122”报警。

9月27日,专班在孝感将吴波抓获。吴波对参与“4·22”杀人骗保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犯罪嫌疑人李春兰、胡建刚和吴波交待了另一起价值150万港币的骗保案:2003年,李春兰之女王娌(后改名为李琪琪)在李春兰的策划下,在香港向友邦保险有限公司购买了一份总价值达150万元港币的人寿保险。2004年8月,李春兰在长江葛店水域找到一具溺水死亡的无名女尸,并移尸至武汉南岸咀附近,谎称其女王娌溺水死亡,骗得香港友邦保险公司保险赔付金150万港币。

目前,专班正在全力追抓其他犯罪嫌疑人。

【作者: 武汉,在哪里?】【访问统计:】【2005年11月9日 星期三 10:52】【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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